心灵的割礼与福音的本质 — 张大卫牧师

的割礼与福音的本 —— 

以下内容基于张大卫牧师对罗马书3章1-8节的讲道手稿,但在此基础上将主题分为两大部分,更深入探讨经文的意义与神正论问题,以及对福音本质的讨论。整篇信息的主脉是保罗论点所具有的意义,以及由此衍生的“对上帝的误解与罪的责任”这一重要神学主题。同时,这里也结合了原文手稿所提及的旧约、新约经文背景,以及在教会历史与神学上的含义加以阐述。


1. 神正(Theodicy)的问题

张大卫牧师在讲解罗马书3章1-8节时强调,这段经文的核心议题与“神正论”问题有着深刻联系。神正论(Theodicy)指的是这样一种辩护或说明:全知全能且良善的上帝,如何允许这个世界上存在罪恶(惡)与不义(不義)?当我们仰望上帝的统治与护理时,人总会产生各种疑问:如何能够“替上帝辩护”,说明上帝依然是公义无瑕的?因此,神正论往往使信徒心情复杂,也成为非信徒怀疑或反对上帝的代表性议题。

在罗马书3章中,保罗提出了关于以色列民族所享有的特权,即“犹太人的优越性”到底是什么的问题。长期以来,犹太人对自己从上帝借摩西之手所领受的特殊盟约与律法深感骄傲,尤其是“割礼”这一记号,象征了他们是“圣洁子民”。然而在罗马书2章末尾,保罗曾直言:外在的割礼并不能真正确保“成为上帝子民”;即便拥有律法,若无法切实遵行,不仅无法自夸,反而会面临比外邦人更严厉的审判。犹太人听到这一令人震惊的教导时,必然会质疑:“那我们一直以来所享有的特权还有何意义?难道割礼从此变得无效了吗?”

张大卫牧师指出,犹太人的这种反抗态度其实也与神正论的质疑相呼应。若“上帝拣选了我们,可我们因罪而违背了律法,那岂不说明上帝方面也失败了吗?”——人总是想为自己的罪或过失寻找借口,甚至进一步将责任推给上帝。从创世记3章亚当与夏娃犯罪后彼此推卸责任的那一刻起,“为罪开脱、转嫁责任”的倾向就一直存在。

在3节中,保罗提出一个问题:“即便有些犹太人不信,那么他们的不信会使上帝的信实无效吗?”也就是:“如果作为上帝立约子民的犹太人中,有人不忠不信,那是否意味着上帝的信实也就落空了吗?”张大卫牧师认为,这一问题背后正是当时教会内外对神正论的一种典型抗议:上帝全知全能且拣选无悔,但既然祂拣选的百姓却因不顺服而遭审判,难道是上帝拣选失误,或者拣选之后却无力保守吗?

对此,保罗在第4节果断回答:“断乎不是!”他坚称上帝绝不可能不义、失误或对立约不忠。“纵使众人都虚谎,上帝仍然是真实的”——人的各种借口无法动摇上帝绝对的真理与信实。张大卫牧师特别强调“人都虚谎,惟独上帝真实”这一经文,并引用大卫在诗篇51篇4节的悔罪诗:大卫在与拔示巴的罪之后恳切悔改,承认自己只得在上帝面前认罪,唯有上帝是公义且纯全的。这表明人再怎么罪大恶极,也伤不了上帝的公义。

那么为何上帝不阻止犹太人犯罪受罚?或者干脆不让人类的堕落发生?这是神正论最常见、最根本的问题。张大卫牧师指出,其答案就在于“自由且基于爱的关系”。上帝赐予人自由意志,目的在于让人能够主动回应祂的爱。倘若没有自由,顺服只能是机器式或自动式的,但真正的爱无法建立在强制或程序预设之上。

有人或许质问:“若人的堕落也在上帝旨意之内,那岂不是祂在安排或计划恶?”或者说:“若犹大不背叛耶稣,十字架救恩怎能成就?那犹大岂不是在协助上帝完成救恩吗?”针对这类问题,张大卫牧师提到保罗在7-8节中表明的立场:有人说:“若我的谎言反而彰显上帝的真实,那我为何还被定罪为罪人?”保罗则回应:“若为成全善而行恶,那么我们干脆做更多恶事吧?绝对不可如此!”
若上帝事先就“计划好人的邪恶”,使恶成为成就善的工具,那么作恶之人甚至可以自傲地宣称自己是在“成全上帝计划”。但保罗对此坚决否认。人不能用任何方式逃避对罪的责任,也不能将罪的起源归咎于上帝。

张大卫牧师还借创世记约瑟的经历来阐述这一点。约瑟因兄长嫉恨而被卖到埃及,经历极大苦难。兄长们的行为无疑是“恶”的表现,不可能被视为“善”或上帝的“堕落预设”。但上帝却在这恶行之中保守了约瑟,最终使他升至宰相位置,借此在饥荒中拯救了许多民族。约瑟对兄长说:“你们本意是要害我,但上帝却把这恶事转为善事,使许多人的生命得以保全”(创50:20)。
由此可见,上帝是能“将人的恶变为善”的上帝,而非“把恶本身计划好”的上帝。祂拥有大能,不会向恶屈服,反能将恶反转为善。这正是神正论的答案所在。也就是说,人类的堕落与罪,是滥用自由意志的产物,但上帝有能力将人所造成的恶逆转为善。若有人声称“堕落就是上帝的旨意”,或者“离了恶就无法彰显善”,那便是保罗所极力警戒的歪论与亵渎。

张大卫牧师呼吁我们留意保罗向罗马教会内外的犹太人所提出的要点:保罗本人也曾出于对律法的热心而迫害过耶稣,但当他与基督相遇后,一切都截然不同。他真正明白了律法之深义,以及基督为赎罪而自我牺牲的十字架之意义。从那爱的角度看,人犯罪从来不是上帝原本的心意,也非上帝强迫安排。人的不顺服,应由人自己承担责任。上帝却仍然用爱忍耐,盼望人悔改,并为此亲自献上生命。

罗马书3章1-8节以一问一答的形式,探讨:“犹太人的失败会否令上帝的信实破灭?”“若通过恶行彰显善,那恶是否也必要?”保罗反复强调“绝对不可能!”意思是:上帝始终真实公义;罪与恶全由人承担责任,而上帝却伟大到能够将人的罪恶逆转为善。犹太人若听到这个信息,就应当反省自己,停止只为曾受赐律法的特权而骄傲,而应该为未能真正顺服上帝而深切悔改。

神正论的答案正是如此:“上帝为何不立刻审判恶人?”“为何任凭历史如此漫长,以至于罪横行?”——这类问题多半仍是在把责任推向上帝。张大卫牧师透过保罗的宣告提醒我们:“断乎不是!”并非要替上帝辩护,而是要坚信上帝满有慈爱与公义。换言之,“人若无法成为上帝的选民,该由谁负责?是上帝的错吗?”当然不是。人应当反省自己:“我不信、我不顺服、我违背了上帝的话语。”若反过来质问“为什么你不阻止我?”“为什么你要预定如此?”就绝对无法进入正道。那种对爱之上帝的重大误解,正是保罗大声驳斥的被滥用的预定论或扭曲的神正论。


2. 福音的本:做“心受割的人,活出信仰

在上文对神正论问题的探讨之外,张大卫牧师也关注到,罗马书3章1-8节还隐含了另一大主题——“福音的本质”。保罗在罗马书2章28-29节已宣告:“表面上的犹太人,不是真犹太人;肉身上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唯有里面作的犹太人,才是真犹太人;割礼也当行在心里。”这是对传统选民观的根本性冲击。

张大卫牧师解释,保罗此言并非简单地否定割礼的价值,而是要指出:“真正的割礼、真正的信心与顺服,究竟从何开始?”犹太人以受割礼来表明自己继承了亚伯拉罕之约,从而确立“立约子民”的身份。但保罗警告说:“若你违背了律法,你的割礼便等同于未受割礼”(罗2:25)。换言之,若不守律法,即便你已经行了肉体上的割礼,也仍不能算是真正的上帝子民。

保罗并不是全盘否定割礼的任何益处。在罗马书3章1-2节,他就问道:“那么,犹太人有什么长处?割礼有什么益处?凡事多有好处,第一在于他们得托付了上帝的圣言。”张大卫牧师结合当代教会实际说明,“基督徒受洗也是同理”。洗礼本身并非无用的仪式,而是公开向世人宣告自己与主同埋葬、同复活的重要礼节。问题在于,若它沦为仅剩外在形式,而无内在实意,就毫无益处。

保罗在罗马书9章以后再次提到,犹太人确实拥有极大的特权:他们得着“儿子名分”(罗9:4)、蒙了“各样的约”(罗9:4),得到“律法”(罗9:4)和“应许”(罗9:4)的托付,连基督也从他们的血统而出(罗9:5)。这是何等荣耀。如今,在教会中受洗或自幼在基督徒家庭中长大的信徒,也同样带有某种“恩典的条件”。然而,这些条件究竟是停留在“自我夸耀”上,还是成为真正将生命献给上帝、实行“心灵割礼”的契机?

张大卫牧师进一步引述旧约先知耶利米书31章33节:“耶和华说:‘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上帝,他们要作我的子民。’”这才是上帝真正期盼的“立约关系”。不在肉体外表,而在内心深处受割礼,即不是停留在条文或形式,而是借圣灵产生的顺服。耶利米与以西结等先知都多次强调:“我要从你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又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参结36:26)。

保罗在加拉太书、腓立比书、歌罗西书等书信中多次探讨这一议题。在加拉太教会中,有些犹太背景的基督徒主张“外邦信徒也必须受肉体割礼才算真得救”。对此,保罗严厉斥责,甚至用“当防备那些妄行割礼的”(腓3:2)字眼。他宣告:“因为真受割礼的,乃是我们这凭上帝的灵敬拜,在基督耶稣里夸口,不靠肉体的”(腓3:3),并警告那些执着“外在割礼”的人反而是“犬类”。

在歌罗西书2章11节起,保罗同样提及在基督里所受“非人手所行”的割礼:这是透过洗礼与基督同死同埋葬、又与祂一同复活的奥秘(西2:12),即与基督联合(Union with Christ)的真理。张大卫牧师由此指出:“可见,外在的记号只是表征内心改变的一个标记(sign);它本身并不决定一切。”

保罗在罗马书2-3章的脉络里,将此观点直接应用到犹太人身上:“不可以只因外表行割礼就自诩是选民;外在形式不是本质。唯有真心悔改与信服,才能让割礼发挥意义。”他严肃警告说:“若不遵守律法、反而亵渎了上帝名,即使受割礼也等同于未受;相反,若未行割礼者却遵守了律法,就在上帝面前被视为是割礼之人”(参罗2:25-27)。

对于犹太人而言,这番话无疑是震撼性的,他们自然反问:“那我们行割礼、传承律法岂不是毫无用处?”保罗回答:“当然不。因为你们领受了上帝的话语,这确是一种特权”(罗3:2)。但他同时告诫:若不忠实于上帝的本意,反使祂的名受羞辱,这特权反会成为更严厉的审判依据。

张大卫牧师提醒我们,这一点同样适用于当代教会:洗礼、长年信仰资历、教会职分、神学知识等,都是可贵的恩典见证。但若只把它们当做外在夸口,则毫无意义。保罗在罗马书2章形容:某些外邦人(放到今天可理解为“非基督徒”),仅凭良善与道德,也足以让那些自诩基督徒却缺乏实际顺服的人无地自容。这正是经文所谓“未受割礼者若遵行律法,岂不更显出你的亏缺?”(参罗2:27)。

那么,福音的本质何在?保罗在其他书信屡次重申“义人必因信得生”(罗1:17,加3:11等),意即我们的得救并非源自功德或外在形式,而是基于基督十字架的代赎与复活,并且“因着信”才能领受这救恩(弗2:8-9)。但这并不意味着“肉体记号毫无价值”,而是说:割礼或洗礼只是外在的符号(sign),用来向上帝和教会群体见证我们内心的真实状态。它并非本质;本质乃是“心灵的割礼”——借着圣灵在内心里更新、真诚悔改与顺服上帝的爱。

耶稣在世上亲身示范了爱、谦卑、服事和恩典,正是信仰生活中最应结出的果子。张大卫牧师反复强调:“不要以为割礼或洗礼就自动保证得救,也不要以为教会里有许多事奉经历就能算为义。”

保罗在罗马书3章继续对比“上帝的义”和“人的不义”,由此也衍生了另一个谬论——若“我的不义反而衬托出上帝的义,岂不是带来好事吗?”甚至有人提出“那不如多行恶,好叫善显得更大”(罗3:8)的极端主张。保罗针对此直言“定罪是应当的”。人若犯罪后仍妄称“结果上帝的荣耀更显出来了,我的罪也成了功劳”,这无疑是对福音本质的严重扭曲。

保罗在整卷罗马书中想要突出的主题之一是:救恩绝非起源于人自己,而是源自基督的十字架;唯有我们凭信心领受,圣灵才在我们内里动工,使我们“心灵受割礼”而重生。张大卫牧师进一步指出,这真理不但破除了所有律法主义的形式,也为“神正论”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论据。因为上帝从未预先策划“恶”,而是把人造得有自由,并在我们滥用自由堕落之时,依然选择以十字架来施行救赎。

在罗马书3章1-8节的脉络里,种种质疑——“犹太人的特权有何意义?”“他们的不信是否代表上帝失败?”“若不义更彰显上帝的公义,那罪本身是否有益?”——都得到统一回答:上帝依然公义且信实,人却常因不信或无知而陷于虚妄;保罗以“断乎不是!”那句决然的话为结论,敦促教会今日亦当警惕仅凭外在形式、忽视内心更新的宗教生活。

就神正论层面而言,“上帝为何允许恶存在如此之久?”这问题最终指向“为何上帝不把我们变成提线木偶?”但无自由的爱,其实并非真正的爱。上帝如此尊重我们,却又让我们可以在罪中跌倒,而责任无可推卸。与此同时,基督在十字架上付出代价,确保人的堕落也无法否定或摧毁上帝的爱与主权,反而彰显了祂能将恶化为善的能力。祂如此伟大的爱,超越了一切黑暗。

这也让我们重温“被拣选却不配合这拣选”之犹太人,或“表面接受福音却缺乏行为体现”的现代基督徒,同样面临警醒。保罗的提醒以及张大卫牧师的诠释,都敦促我们悔改并下决心:没有“心灵割礼”的宗教活动,绝非真福音生活;把罪之根源推给上帝,更是严重错误。

张大卫牧师将此总结为“回归福音的本质”。这福音的核心在于:人之罪和悖逆完全出于人本身,但上帝的信实却不被动摇;祂甚至甘愿舍己,使罪人得恢复,并藉圣灵在人的内心动工,使凡真心悔改、信靠祂的人都能得到拯救。若我们已然得着此恩典,就当活出与这恩典相称的生命。那才是“心灵受割礼”之人的存在方式。

罗马书3章1-8节给出的主要教训可归纳如下:
第一,当人陷在谎言和罪中时,往往容易误解上帝,并想将罪的责任推卸给上帝;这是从创世记开始就有的人类罪性。
第二,然而上帝绝不会放弃祂的信实,人再不信也动摇不了上帝的计划。
第三,若我们只因外在的割礼、礼仪、长年信仰经历来自夸,就会与保罗所责备的犹太人犯同样的错误。
第四,真正的福音在于“人心里信而称义,口里承认而得救”(罗10:10),这包含“非人手所行的割礼”,也就是圣灵带来的内在改变与决心。
第五,那种“让恶多一点,好让善更明显”的荒唐谬论绝对不被允许。上帝虽可化恶为善,但这并不意味着人可推卸罪责。

张大卫牧师强调,这信息不仅给两千年前的犹太人,也同样指向现今所有基督徒。唯有破除对上帝的偏见与误解,才能进入保罗在罗马书所宣示的“因福音而得的自由”(罗8:2)。在我们发出“上帝啊,为什么你容许恶到这个地步?”的神正论质疑前,更应自问:“我是否已受心灵的割礼?”“我是否真凭信心生活?”

若我们自以为“我已受洗、在教会几十年了,所以很安全”,其实和犹太人质问“那我们还有何益处?”并无本质差别。基督徒的名分应通过高举上帝之名、活出见证来体现。若外邦人看见我们自称信主,却行事虚伪败坏,反而会责备“因你们,上帝的名受亵渎”,那与只拥有外在割礼的犹太人毫无分别。

因此,透过对罗马书3章1-8节的整体讲解,张大卫牧师反复呼吁:“要受心灵的割礼!”唯如此,我们才真正能与保罗同感:“众人都虚谎,唯有上帝真实。”若我们仍陷于罪,却仅借“上帝全能”“上帝预定”之类词语来开脱,那就只会逃避信仰的本质与自身应有的生命更新。

除此以外,若缺乏源自内心的悔改与信心,我们对“神正论”的答案也只能停留在空洞理论层面。说什么“都是上帝的安排”“无法测透上帝的旨意”,并不能让我们在实际生活中更坚定地相信上帝或更喜乐地传扬福音。但正如保罗,若我们曾是“罪人中的罪魁”,却因基督恩典称义,就不会把神正论的疑问当作自我开脱的借口;反而会谦卑自省,尊崇上帝,远离罪恶,选择行善,并为自己拥有“自由选择”的尊贵而感恩。

保罗之所以要透过“犹太人的优越与不信”,引出神正论的讨论,并且一再强调“断乎不是!”,同样适用于今日的我们。无论何种方式,将罪起源归咎上帝都是错误;企图以更多罪来彰显上帝之恩典更是荒谬。唯有当我们在基督里经历真实的救恩,且由心灵受割礼而更新时,才能确证福音的真实性。

结合经文背景、神正论议题,以及成为“心灵受割礼”之人的福音本质,并延伸到旧约、新约与初代教会的冲突,我们得出明确的结论:“纵使人都虚谎,上帝依然真实;祂的爱大到足以把人因滥用自由意志所犯的罪也逆转成善,但这绝不成为为罪开脱的理由。”我们切忌认为外表就能保证什么;应当真诚悔改、顺服,做“里面的信徒”。这正是保罗“断乎不是!”背后所隐藏的真理,也是张大卫牧师在讲解罗马书3章1-8节时所要传达的核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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