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卫 – 亚当与基督


1. 一人的罪其影

在罗马书 5章12-21节中,保罗九次重复使用“一个人”这一表达,将亚当与基督做了鲜明对比。张大卫牧师强调,这段经文是展现我们信仰核心的代表性经文之一。因为正是通过“一个人”亚当,罪被转嫁给全人类,死亡因而统治万人;而同样又是借着“另一个人”耶稣基督,义和生命临到了人间。这里所呈现的,正是罗马书5章 12-21节所论述的教义。

在这里我们首先遇到的神学概念是“原罪(original sin)”。张大卫牧师提到,人们对于原罪往往会本能地反驳:“为什么我没犯过那种罪,亚当的罪却成了我的罪呢?”确实,人们很难理解,自己没有直接犯下的罪行为何能算在自己头上。然而保罗在经文中明确指出,由于亚当一人的不顺从,罪进入了世界,从而死亡像暴君一般掌控了整个人类。

张大卫牧师在解释这一点时,列举当今人类依然生活在死亡阴影下的具体例子。倘若我们本性所渴望的伊甸园仍然存在,现今的世界就不可能充满痛苦、罪恶与死亡。但事实并非如此:我们都在不情愿的情况下受罪的权势辖制,就像被暴君压迫一般。即使有人说:“是的,人类确实在犯罪,因此我们承认自己是罪人,可是圣经为什么说亚当一个人的罪与我有关系呢?”对此,圣经的见证是:这一切的起点都在亚当。正因为亚当的不信和不顺从,罪才进入世界,并且死亡因而得势,统治了全人类。

张大卫牧师进一步提到,保罗在这里也阐明了律法与罪之间的关系。在罗马书 5章13节里写道:“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被算为罪。”也就是说,虽然直到摩西之后才有律法,但在这之前罪已经存在,只是还没有凭借法律条文被“定罪”而已;自从摩西颁布律法之后,人们才更加清晰地意识到何为罪。举例而言,当该隐杀了亚伯,或者亚当吃下了禁止之果时,其实那已经是“罪”,只是由于当时还没有成文的律法,并不能用“违背法律”这样的方式来定罪。然而没有律法并不代表没有罪;律法的功能是使人更明确地认知罪,但律法本身并不能根本解决罪的问题,因此人无法通过守律法从罪和死亡的权势下得到自由。

到了罗马书 5章14节,保罗说道:“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人,也在它的权下。”张大卫牧师特别关注这一节:即便并没有像亚当那样亲自吃下禁果,人类仍然全都受到罪所带来的死亡威胁。这正是我们常说的“原罪论”之重心:因为亚当是人类的代表,犯了罪,所以他的后裔生来就处在罪的影响之下。

张大卫牧师也提醒我们注意到保罗在这里称亚当为“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表”。正如亚当带来了罪和死亡,“新的亚当”——耶稣基督——将会带来公义与生命的新篇章。在这个结构里,我们要思考:究竟是归属于亚当所象征的“旧人”,还是归属于基督所象征的“新人”?

从罗马书 5章15-19节开始,保罗持续强调亚当与基督的对立:既然亚当一人的不顺从让全人类都被罪玷污,那么耶稣基督一人的顺服就能使许多人得到生命的救恩。在此,张大卫牧师再次提到了神学上的“转嫁(imputation)”概念:即便我们没有亲手犯下亚当的罪,但亚当的罪却“转嫁”给了我们;反之,虽然我们本身并不具备任何义,却可以因基督的完全顺服与公义而被称义。这就是罪的转嫁(原罪)和基督义的转嫁(Christ’s righteousness)的奥秘——这一切都完全出于神的主权与恩典,而与人的努力或功劳无关。

与此相应,保罗在哥林多前书 15章45-47节也对“第一个亚当”和“第二个亚当”耶稣基督做了比较:第一个亚当是出于尘土的属血气者,而末后的亚当耶稣基督则是从天而来的属灵者;若说第一个亚当是有生命的活人(a living being),那么“末后的亚当”基督则是赐生命的灵(a life-giving spirit)。人若在亚当里便要受罪与死的辖制,若在基督里则获得永生,因此我们如何对待这两位“代表”,也就决定了自己的命运。

张大卫牧师将保罗在此所说的“代表性”称为“代表论(Doctrine of Representation)”或“联合论(Principle of Representation and Corporate Solidarity)”。意思是,众人因与亚当联合,故而罪从亚当转嫁过来;而那些与基督联合的信徒,则因基督的义被算为义。就如同在现实的人际与社会结构中,个人并非孤立存在,一个人的犯罪或顺服会影响更多人。

为帮助理解这个概念,张大卫牧师会借用日常示例。例如,有时在某些部族文化中,人们在回答“你叫什么名字?”时,会优先报出部族的名字而非个人姓名,以此表示自己与部族紧密相连。照此类推,在属灵层面,我们都与亚当的“元首”地位紧密相连,因此亚当的罪果也波及到我们;但耶稣基督如今已成为新的“头”,当我们与基督连接,就能享受他所成就的公义之果。张大卫牧师甚至形象地将其比喻为“种子改良论”:以赛亚书53章10节提到,受苦的仆人虽然死了,却要看见后裔;这正预示着耶稣基督经过受死与复活,带来了新的“种子”,使我们得以归入“新亚当”的谱系。

如此看来,最核心、最根本的罪便是不信(unfaith)与不顺从(disobedience)。亚当罪的本质,正是他没有相信并遵行神所说“不可吃”的命令。如果亚当全心信赖并顺服神,那么死亡与罪的统治就不会降临人类。但亚当最终选择了不信,从而让罪与死亡得以作王。

张大卫牧师提到,约翰福音15章中耶稣说“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的比喻也在同一脉络下去理解:连于基督这真葡萄树的枝子就能多结果子,而离开基督则什么也不能做,这就是代表论与联合论的要义。张大卫牧师指出,要想与基督联合,就要先与他的死同钉十字架,在基督的复活中获得新生命(加拉太书2章20节)。换言之,我们从亚当而来的属肉体且带着罪性的“旧人”要与基督同葬,然后靠着基督复活的生命重生(参见哥林多后书5章 17节)。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摆脱罪与死亡的权势,成为“新造的人”。

随后,张大卫牧师也提到创世记12章中神对亚伯拉罕的呼召:“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这同样可以从“代表性与联合性”去理解。神通过一个人亚伯拉罕赐下恩约,惠及万族;同理,亚当一人带来了罪的转嫁,耶稣一人带来了义的转嫁。出埃及记20章的十诫也曾提及“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施慈爱,直到千代”;由此可见,无论是罪或福,都不仅仅在个人层面停留,而是会在整个群体与后代中产生连带影响。

在民数记16章可拉的叛乱事件中,我们也看见可拉的罪导致他和他的家人、以及他的财物都一并被消灭,这就是“代表论”和“联合性”带来的可怕例证。而在约书亚记7章的亚干犯罪事件里,亚干本人、他的家人、以及他所有的财产也都被用石头打死并用火焚烧。这些极端严厉的举动,显示当时人们极其惧怕罪的联带效应,唯恐罪的影响继续扩散到整个群体。

张大卫牧师也从创世记15章亚伯拉罕将牛、山羊、绵羊劈开与神立约的场景进行同样的解读:神预先告知亚伯拉罕,他的后裔要在异地寄居四百年受苦;这也说明,作为“代表”的亚伯拉罕,他的顺服或不顺服,他的完全或不完全,都可能对后代产生巨大影响。亚伯拉罕在某些方面没有完全顺服神,这种后果就延续到了后代。这种“代表论”既令人敬畏,同时也蕴含蒙福的应许:一人的行动并非仅限于他个人,而是关乎整个群体、甚至历史的进程。

雅各书 5章17-18节提到先知以利亚祷告使天闭塞不下雨,后来又祷告使天降下大雨,这与保罗所谈到的代表性也有呼应:当神的一位仆人祷告时,影响就涉及到全体百姓;他的祷告能关闭或开启天上的窗户,这说明一个人的位置与权柄绝非只停留在个人层面。

回到罗马书 5章20-21节,保罗指出:“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张大卫牧师形容保罗这里唱出“生命与永生的凯歌”:原先罪导致死亡为王的世界,如今却因耶稣基督的恩典和义的恩赐,转化为生命为王的世界。曾经人类在罪和死亡的残酷统治下苦苦挣扎,但因“新亚当”基督的到来,新的历史由此展开(参见哥林多后书5章 17节)。

因此,张大卫牧师总结说,罗马书 5章12-21节的信息,最终归结为一个问题:我们是依然处于亚当里的旧本性,还是归入基督里的新本性?一旦我们还在亚当里,就注定走向罪与死亡;唯有与基督联合、在基督里活着,才能得到丰盛的义与生命。保罗所阐述的“代表论”与“联合性”并非晦涩难懂的空洞教义,而是关乎我们当下究竟在罪的统治下,还是在恩典的统治下生活的现实问题。正如张大卫牧师不断强调的,惟有基督的恩典能够带领我们跨越死亡通向永生,也是克服亚当的罪与定罪所带来的深重绝望的唯一道路。


2. 基督一人的救恩

在罗马书 5章12-21节中,另一个极为关键的主题是与亚当形成根本对比的“那一位耶稣基督”。张大卫牧师指出,经文中“新亚当”才是决定我们信仰身份认同的核心。正如亚当打开了罪的大门,使死亡与毁灭临到人间;耶稣基督则因在十字架上的顺服与复活,为我们敞开通向义和生命的道路。

保罗在罗马书 5章15-19节里,将“一个人(亚当)的犯罪”与“一个人(基督)的顺服”作了对比:罪与不顺服原先占据的地位,如今被义与顺服所取代;罪人也因此被神称为义人,从而开启全新的生活。张大卫牧师在这里一再提醒我们留意“转嫁(imputation)”这一概念:既然罪能从亚当转嫁到我们,如今基督的义也同样能转嫁给我们;我们原本并没有任何可夸的义,但却可以白白享受基督顺服所成就的成果,这正是恩典的精髓。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5章中关于亚当与基督的关系的论述,正是相同脉络:第一个亚当虽是有生气的人,却因不顺服带来了罪与死;“末后的亚当”基督却是赐生命的灵,为我们带来永恒的生命。张大卫牧师指出,这种“结构”贯穿了整个福音书和使徒书信:基督的十字架与复活并不单单是他个人的死与复活,而是他作为全人类之“元首”(代表)代替陷在罪中之人而受死、而复活。

也有人会质疑:“耶稣死在十字架上,怎么就自动让我得救了呢?我知道主替我做了我做不到的事,可这和我究竟有什么关系?”对此,张大卫牧师再次强调“代表论”和“联合的原则”。人原本都处在与亚当的联合中,受罪的奴役,却因着耶稣成为新的代表,他代付了罪债;只要我们凭信心与基督联合,基督的顺服与义就会转而成为我们的。正如保罗在加拉太书2章20节所言:“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并且“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当我们作出这样的信心告白时,实质上意味着旧人已死,新人已被塑造。张大卫牧师把这个过程称为“种子的根本性改变”,就好像种子本身被换了,因此结出的果子自然而然会不一样。

罗马书 5章17节说:“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张大卫牧师指出,这句话表达了罪和死亡作王的时代结束了,如今则是恩典和义作王的时代。保罗用“作王”这词,表示不仅仅是脱离罪疚感那么简单,而是借着基督所赐的新生命,整个存在被赋予了“王权式”的质变。在基督里得到的救恩,不但使我们脱离罪的挟制,还将我们带入义与生命的统治之下,让我们得以实际经验到新的秩序和能力。

张大卫牧师在此再次提到约翰福音15章“葡萄树比喻”的重要性:基督是葡萄树,我们是枝子,连于基督的生命自然会多结果子,若离开基督就一无所成。这种与基督合一(union with Christ),并不仅是教义上的同意,而是关乎实际的生命。因此,教会应当成为经历基督掌权与恩典的场域:基督与我们联合的人在义与生命的根基上共同建造,在基督的身体里彼此服事、成长,并藉此超越罪与死亡的辖制。

在罗马书 3章24-25节有这样的话:“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张大卫牧师阐明,保罗在这里使用了三个类比:奴隶市场(赎价/救赎,redemption)、法庭(称义,justification)与祭坛(挽回祭,propitiation)。基督的救恩,不但替我们付清了罪债,使我们在法庭上被宣判为义,并且他以自己为挽回祭破除罪所带来的隔阂。所有这些恩典,正是藉由这位“代表”——耶稣基督——与我们的合一而应用到我们身上。

代表论在世俗层面也可以找到类似例证:例如,一国元首所签的条约会关乎整个国家人民的命运;家庭中代表人若把房产转让他人,也会影响到全家人。同样,在属灵层面,亚当在罪的“合约”上盖了章,让全人类被束缚在罪与死之下;但耶稣基督签下了义与生命的新“合约”,从而改变了我们的命运。张大卫牧师反复强调,我们若正确理解这些经文,就能看到:罪的严重性固然可怕,但基督的救赎更伟大、更彻底。

在罗马书 5章20-21节的收尾,保罗宣告“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借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张大卫牧师指出,我们不必因为身处“罪极其深重”的环境而绝望,反而更要坚信基督的恩典能胜过一切。历史上的教会也曾多次在最黑暗的时代经历了神恩典的大能,那是因为恩典比罪更有力量,生命比死亡更为浩大。

此外,张大卫牧师引用哥林多后书 5章17节:“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亚当带来的“死亡掌权”已成过去,基督里“生命掌权”的新时代已然开启。每一位信徒都要时刻铭记,且在日常生活中靠着圣灵的帮助胜过罪,追求圣洁。

综合而言,当我们紧紧抓住罗马书 5章12-21节中“从亚当到基督”的伟大救恩史,就会发现:对于人类罪的自怜、绝望,或者“我真的能改变吗?”的怀疑,都不再具备立足之地。因着耶稣基督的救恩,信徒不再受亚当堕落的无助束缚,而是归入了“新亚当”的联合之中,得享义与生命,以及永恒的盼望。这个转变不仅是观念上的,也是存在根基被彻底转换的事实;从前死亡为王的权势已然瓦解,如今我们可以在生命中“作王”。

张大卫牧师进而将这真理应用于信徒个人的敬虔生活、教会共同体的异象,以及社会责任上:因为一个人的信与顺服,绝不止影响他个人,也会影响到他的家庭、教会,甚至整个世界。与基督联合的基督徒,就好比带着恩典与生命,走进黑暗世界带来亮光;并在充满不义之处,传扬公义与爱;在绝望之处,播下希望的种子。

罗马书 5章12-21节通过“一个人”这一简洁的表达,浓缩了罪与死亡、义与生命如何在整个人类和个体生命中展开的全貌。保罗在此庄严宣告了亚当不顺从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以及基督顺服所带来救恩与生命的喜讯。张大卫牧师在宣讲这段经文时,常常劝勉每位信徒反思:“我究竟是在何种代表之下?”若仍滞留于亚当之下,就只会被罪的重担所压倒;唯有进入耶稣基督里,才能白白领受公义与生命。

正因为如此,保罗所说的“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的结论,远不止是给个人带来领悟或安慰,它更是对人存在本质被更新的宣告。张大卫牧师反复强调,这福音才是教会与信徒应当紧紧抓住的核心信息,并且这福音的大能必须落实到日常生活中,引领切实的生命改变。

张大卫牧师强调,罗马书 5章12-21节的核心,不仅仅在于“我们有罪,我们需要恩典”这样的结论,更关键的是“生命的实际”——福音不只是宣告“你得赦罪了”,更是宣告“如今你要在生命中作王”。因此,信徒当从与亚当的旧联合中脱离,活出与耶稣基督联合的新身份。

最后,张大卫牧师指出,罗马书 5章12-21节所启示给信徒的两大真理不容错过:其一是,所有人在亚当里都无法逃避罪与死的命运;其二是,我们在耶稣基督里可以欢喜领受新的义与生命。亚当的影响不容小视,但基督救恩的大能更是超乎想象。保罗说“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当信徒在现实生活里亲身体验这句话,就能获得真正的自由与盼望。

正如张大卫牧师所重申的,“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这句话道尽了福音的精髓。看似不可抗拒的死亡与罪权势,终究在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与复活面前宣告败北。那些相信基督的人只要注目这真理,便可与基督联合,在每日生活中经历恩典、公义以及生命的真实。这就是罗马书第5章带给我们的喜讯:亚当一人带来死亡与定罪,耶稣基督一人却将公义与生命赐下。其背后蕴含的是贯穿整个人类历史的宏大救赎故事。张大卫牧师不断劝勉信徒:当我们握住这真理时,不必再向亚当开启的罪恶世界屈服;我们乃是要在耶稣基督所开启的新伊甸——即神的国度里——活出更新的大能。

因此,罗马书 5章12-21节对当今时代的信徒仍然有震撼力。我们虽然生来就与亚当的罪性相连,却可以藉着与耶稣基督的救恩联合而成为新造的人。即使罪与死亡看上去依旧强横如暴君,基督的恩典与公义却远胜于它们。那句“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的宣告,即便我们在每日与罪争战、常常跌倒之时,仍然是支撑我们的福音大能。

张大卫牧师就是借着这段罗马书经文,简明有力地说明了救恩的根本原理——代表性与联合性,以及由此产生的罪的转嫁与义的转嫁。今日我们面临的抉择仍然相同:是继续留在旧的代表亚当之下,还是与新的代表耶稣基督合一?前者会让罪与死的历史延续,后者则会开启义与生命的崭新篇章。当我们持守在基督里,便能见证“罪越多,恩典就越多”的奇妙事实。这正是福音的大能,也是教会真正应当对世界宣扬的盼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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